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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你Pink了吗?

2022-03-01元宇宙推广
“元宇宙”你Pink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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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宇宙”成功火出圈

  2021年被称为元宇宙元年,而“元宇宙”这个新奇概念更是火爆了各类朋友圈,引发科技圈、投资界高度关注。有的科技公司傍上元宇宙概念,股价坐上“火箭”;有的平台打着元宇宙的幌子,推出付费网课;还有一些行业蹭热点,千方百计与元宇沾边。

  元宇宙到底是什么,尚未达成权威共识,但围绕这一概念的衍生产品却已经数不胜数。没有实质性技术成果支撑,仅靠造概念、讲故事、谈未来,却让一些投资者趋之若鹜,也让一些普通人成为懵懂的追随者。今年3月,被誉为最能体现元宇宙概念的游戏《罗布乐思》获得了5.2亿美元融资,该游戏的开发商 Roblox上市首日市值突破400亿美元,比一年前估值涨了10倍;字节跳动也以近百亿的价格收购了vR创业公司Pico,彰显其布局元宇宙的决心……国内外各大科技巨头纷纷开启了探索元宇宙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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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元宇宙”

  元宇宙始于1992年国外科幻作品《雪崩》里提到的“Metaverse(元宇宙)”和“Avatar(化身)”这两个概念。人们在“Metaverse”里可以拥有自己的虚拟替身,这个虚拟的世界就叫作“元宇宙”。

  元宇宙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以及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通过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编辑。

  元宇宙本身不是一种技术,而是一个理念和概念,它需要整合不同的新技术,如5G、6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强调虚实相融。然而人类目前所能创造的元宇宙非常初级而原始,相关技术仅仅停留在元宇宙的入口。技术基础何时才能成熟?10年左右已经是最乐观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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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宇宙”资本的狂欢?

  元宇宙”到底是什么?没多少人能讲清楚。但是,利用“元宇宙”概念“圈钱”的套路,却已经被一些人玩得风生水起。

  其一,企业扎堆涌入元宇宙领域,纷纷打造“元宇宙人设”。由于元宇宙应用场景的实现需要多种数字技术综合集成,因此部分技术相关企业趁着元宇宙概念大火的时候,迅速将自己包装成一家元宇宙企业,或者将企业原业务改成与元宇宙相关。这种过分迎合概念热潮、偏离原有技术发展路径的行为,对企业实际帮助可能不会很大,甚至适得其反。

  其二,增加了一些科技泡沫,甚至由此催生出一些新的套路和骗局。科技巨头、风险投资对于元宇宙的青睐,带来相关概念股的大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元宇宙泡沫。如当前市场上爆发的抢注元宇宙相关商标现象,其中部分企业的业务与元宇宙几乎毫无关联。甚至有不法公司和个人打着元宇宙的幌子,做着“钻空子”的事情,并由此催生出一些套

  路和骗局。

  其三,贩卖焦虑和暴富大饼,收割“智商税”。部分机构和个人动辄以“终极”“最后一次”“未来通道”等夸张性字眼来形容元宇宙,通过贩卖焦虑和暴富大饼,以付费课程、新知培训等形式分“流量羹”、收“智商税”。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元宇宙是我们探索内心世界需求的一种可能路径,寄托着我们对智慧社会生活的一种向往。针对当前元宇宙热潮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要以积极审慎的态度,稳步推动元宇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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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宇宙”应该如何面对现实?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技术局限性是元宇宙最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切围绕元宇宙相关模式的探讨或者布局,只有在技术真正突破后才能实现。互联网脱离不了现实,互联网本身就是现实的延伸。扎实推进基础数字技术研究是布局元宇宙赛道的最有效策略,只有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技术成熟度,才能在元宇宙产业发展中赢得制高点,并真正推动元宇宙产业走向成熟。

  2.其次,目前元宇宙产业仍在萌芽阶段,其商业价值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在进入虚拟世界之前,还是要先发挥互联网的能力来增强生产力,把现实的战斗力提升起来,这样才有进入虚拟世界的基础。实践早已证明,技术创新不能偏离商业价值,商业价值更不能脱离技术创新而独立存在。面对元宇宙热潮,要保持理性的行为认知和正确的市场导向,谨防借技术和概念的名义催生科技泡沫。

  3.最后,从用户个体来说,对待元宇宙这样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既要有好奇心,更要有务实心,对市场上出现的元宇宙相关炒作行为保持冷静和警惕。

  

  人民热评

  “元宇宙”扑面而来,思考比热炒更重要,元宇宙的概念正火。有人抢注元宇宙相关商标,有商家打造元宇宙虚拟偶像,有机构兜售元宇宙概念课程…资本市场更将其视作宠儿,相关炒作层出不穷。元宇宙就像天降陨石,出人意料地出现在世人面前,又让人不得不直视它的存在。

  元宇宙是什么?虽然定义尚未统一,但愿景相当明确:打造一个逼真的虚拟世界,让人们能在其中实现无限可能。比如,来一次虚拟旅游,干一份虚拟职业,在虚拟世界中下洋捉鳖、上天揽月…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什么才是关键?细细想来,它不是“构建新的世界”,否则金庸武侠世界、哈利波特魔法世界都是元宇宙;它也不是“虚拟互动”,否则网络游戏、社交软件也都成了元宇宙。实现元宇宙最重要的指标,是能够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虚拟空间,足以骗过人的感官,做到“以假乱真”。

  科技什么时候能创造出“全真幻象”,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拥抱元宇宙。当前的科技力,距离这一目标还很遥远。目前的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技术,都还停留在视觉奇观阶段,无法让人信以为真;而当下更为基础的科技,诸如芯片的运算力、人工智能的算法、数据信号传输技术等,都不足以支撑元宇宙这一宏大构想。甚至有人悲观地认为,未来几十年也不一定能盼来元宇宙。不难看出,目前各种火爆的元宇宙概念,几乎全部是商家蹭热度的炒作行为,实现元宇宙靠的不是游戏厂商、互联网企业的吆喝,更不是券商机构的生造概念,而是科学家、数学家等科技工作者们的不懈努力。就好比,标志科技进入新时代的发明是蒸汽机、发电机而不是火车、电灯,有了前者,后者迟早会出现。想明白这些,人们就不会被当前的热炒所“套路”,一头扎入这一投资泡沫。那么,我们提前迎来元宇宙的概念,除了给商家贡献些噱头外,就没有实际意义了吗?恐怕也不是。社会关注与集体思考,对选择元宇宙的方向也很重要。

  科幻小说家刘慈欣很久以前就在作品中畅想过虚拟现实的平行世界,可谓早早接触到元宇宙这一概念,而他的思考结论,站在了反对元宇宙的一边,认为“人类沉迷于虚拟世界中将是一场灾难”。刘慈欣的观点固然是一家之言,视野和立意也有些过高,但像这样的思考与讨论,对元宇宙的意义要远大于无序热炒。

  等到元宇宙具备实现条件了再来思考讨论,人们可能会走歪路,甚至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既然元宇宙与真实世界几乎无异,那么人们在元宇宙中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约束和监管,又由谁来执行?又如,元宇宙中的人际关系、创作成果、财产物权,又该如何定义与保护?再举个极端的例子,今天在电子游戏中击败敌人,那是“角色扮演”,人们不会当真;但未来在元宇宙的全真幻象中上阵杀敌,对感官的刺激也许与真实行凶无异,那么这会对人的心理、性格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需不需要法律约束或监管介入?科技尚未到来,但对科技伦理的思考永不嫌早。在讨论中逐渐形成共识,让未来的元宇宙能够更好,也许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刘慈欣们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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